26日,市中心城区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燃点煤制旺火工作推进会议召开后,市教育局立即对教育系统禁燃禁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市教育局要求,从27日至319日止,在此期间重点时段的农历腊月二十三、春节、元宵节、二月二,市中心城区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作为,加大力度,建立禁燃禁放常态化管理机制,真正做到宣传教育常态化、监督检查制度化,有效遏制违规禁燃禁放行为的发生。

市教育局要求,市中心城区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传达市政府禁燃禁放工作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发布的《朔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燃点煤制旺火的通告》,积极引导师生参与并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确保禁燃禁放区内学校、师生不发生燃放、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同时要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劝阻家庭成员和周边亲戚朋友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利用微博、微信、QQ等方式,向亲朋好友、社区居民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好处,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自觉行为,聚集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市教育局倡议全市广大中小学生要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并通过写一篇心得体会、做一张手抄报等方式,分享自己参与禁燃禁放活动的体会感悟,做禁燃禁放的参与者;自觉抵制违规行为,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减少空气污染,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做禁燃禁放的践行者,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和不燃点煤制旺火变成自觉行为,做禁燃禁放的传播者,共同营造安全、宁静、清新的生活环境,共度温馨和谐的新春佳节。

市教育局要求,市中心城区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禁燃禁放工作是打赢治理环境污染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是我市努力推进两大任务,奋力走出五条新路的客观要求,是维护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现实需要,必须抓紧抓好抓实。禁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燃点煤制旺火是法律规定,中小学生是禁燃禁放的重要宣传对象,也是潜在的宣传主体,各学校要将落实这项规定纳入寒假法制教育的范畴,对因学校(单位)领导工作不力,学生(教职工)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被查处,校园(单位)内燃放烟花爆竹被举报,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除接受执法部门的处罚外,将查处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或公开曝光。(文/刘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