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致力于解决“大班额”和“择校热”的问题,保障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朔州市自2016年9月份开始,在全省率先出台针对学校办学行为、教师教学行为等涉及教育公平的“四个十条”,通过科学制定工作规划,着力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出台工作举措,切实强化工作保障,近两年时间取得显著成效,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大大提升。
  为了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均衡发展,朔州市在全省率先出台针对学校办学行为、教师教学行为等涉及教育公平的“四个十条”,并加大了跟踪检查和问责查处力度,围绕教师教学行为、学生座位编排、学校班级设置等涉及学生、家长切身利益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责令整改了一系列涉及教育公平的问题。在2016年秋季开学市直小学一年级新生首次采用电脑随机均衡编班的基础上,2017年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家长代表和新闻媒体的共同监督和见证下,市城区范围内所有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全部采用电脑现场随机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师。高中招生全面实行优质高中学校招生指标到校政策,并逐步有序地实行了电脑随机编班。这些制度、措施和做法,为推进朔州市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现实基础。
  推进教育均衡发展,让人民群众共享教育公平的阳光,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选择。今年,朔州市将进一步修改完善《朔州市中小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十条”规定》《朔州市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十条”规范》《朔州市中小学教师从教行为“十不准”》和《朔州市教育局机关内部管理“十项”制度》,对教师教学行为、学生座位编排、学校班级设置等涉及教育公平的各个环节,做出更明确、更具体的规定,制定更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全面规范办学行为。要在2017年市城区“两个一年级”新生入学采取电脑随机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师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在全市范围全面推开“阳光操作,电脑编班”,确保教育公平更多地惠及百姓。(文/秦华 刘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