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间,为加强我市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教育系统行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不断巩固我市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成果,树立我市教育良好形象。75日,市教育局向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校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暑期全体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紧急通知》,进一步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在暑假之前,开展一次师德师风建设专项集中教育活动。组织教师深入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重申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增强广大教师廉洁从教、依法从教观念,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是各学校要在暑假之前,通过“给家长的一封信”、“家校联系卡”或在本单位发布公告等形式,主动向家长宣传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暑期师德规范的要求和做法,动员家长配合学校抵制有偿补课等行为。

三是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对本单位可能存在的从事有偿补课、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的馈赠、宴请等有悖师德规范行为的个人,集中开展一次重点排查。

四是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加强管理,坚决遏制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事情发生。严禁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不得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不得通过媒体、讲座、网络等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不得以任何理由违规收受学生和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含微信红包、支付宝转账)等行为;不得参与由学生家长付费的“谢师宴”、“升学宴”、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得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资料、社会保险或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五是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的作用,做好表率,当好先锋。

六是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大力宣传师德高尚的优秀教师、最美教师典型事迹,传播教育正能量。要求教师做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朔教发[2018]68号)中的 “十要”和“十三严禁”。

七是各县(市、区)、各学校从今年秋季开学起,所有学校要对所有在职教师建立师德承诺书和个人师德档案。

市教育局在假期中组织工作组深入基层进行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明知故犯的教师将严肃查处,并在媒体曝光。对监管不力、社会反响强烈的县(市、区)和学校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