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部分事项的通知》(晋教〔2025〕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学业水平考试涉及调整的考查、考核科目的组织实施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发挥考试育人功能和正确导向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建立以发展多元评价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坚持全面考核,全开全学全考,引导学生扎实学好每门科目,为全面发展打牢基础。坚持面向全体,办好每所学校、教好每名学生。坚持统筹兼顾,促进教、学、考有机衔接,形成育人合力。
(三)考试定位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监测初中教学质量、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手段。
二、考查科目组织实施安排
(一)考查科目的设置
生物学、地理为考查科目。
(二)考查科目的组织
考查科目于初二第二学期末组织实施,全市统一命题,由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负责组织,按照市级统筹、县级组织实施的原则,以分场、闭卷形式进行。
(三)考查科目的等级划分
考查科目的成绩按照全部考生成绩由高到低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各等级人数占比为:A等级前25%、B等级26%—65%、C等级66%—95%、D等级后5%。
(四)考查科目的成绩运用
考查科目的等级用于毕业,并在升学中参考使用。
三、考核科目组织实施安排
(一)考核科目的设置
信息技术、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实验操作、艺术为考核科目
(二)考核科目的组织
考核科目采用“学完即考”的方式组织,全市统一命题,由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按照市级统筹、县级指导各学校组织实施。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成绩不合格者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由各县(市、区)指导各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三)考核科目成绩运用
考核科目的成绩作为毕业依据。
四、实施时间与过渡办法
(一)实施时间
实施细则涉及的考查和考核科目从2025年秋季学期升入初二年级的学生开始实施。2025年秋季学期升入初三年级的学生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调整为考核科目,按本实施细则关于考核科目的要求执行。
(二)过渡办法
由外地市或外省转入者,执行“市外学校就读回原籍报考考生”政策;同时需提供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关成绩认定单;本市辖区内转学学生,未认定成绩的,由转入学校根据本区或本校的统一要求认定。备案流程及办法由各县区自行制定。有意愿报考我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政府统筹、部门协作的机制,营造良好的考试招生环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形成统一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各级招生考试部门负责本区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具体实施工作,确保本区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安全顺利实施,确保考试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公正性。
(二)强化条件保障。切实加强各级考试招生机构的基本能力建设,强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务组织、招生录取等工作的管理。加强初中学校师资配备及实验室、教学器材等方面的条件保障,特别要加强农村地区、薄弱初中学校的建设,满足正常教学需要。大力改善考试条件,营造平安考试的良好环境。积极协调财政等有关部门落实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经费,学校承担部分可从生均公用经费开支。
(三)严格考试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认真组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场布置、实施程序等,提高考试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强考试队伍建设,重视考务和监考人员培训。明确考点和考场职责,强化考试安全保密制度建设,构建科学、规范和严密的考试安全体系,确保考试实施安全有序。严肃考风考纪,建立健全考试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构成犯罪的,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做好评卷工作,加强对评卷教师的培训,建立高素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评卷队伍。采取网上阅卷,统一阅卷程序、标准和方式。加强对评卷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确保评卷质量和公信度。
(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严禁压缩非考试计分科目及理化生实验操作等课时,不得违反规定提前开始或结束毕业班教学工作。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队伍的培养和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教书育人水平,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果的研究与分析,做好教学质量监测、反馈与指导,引导初中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学习压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原则上只向考生本人及家长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根据初中学业水平成绩给学生排名、表彰和奖励。
(五)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推进中考改革试点工作的关键环节,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教育公平,关乎社会稳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引导家长和社会更加关注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朔州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