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是山林火灾事故多发、易发期,也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市教育局制定了《森林防火期进入林区“十不准”》、《学生森林防火承诺书》,起草了《朔州市教育局致学生家长的一封森林防火公开信》,切实提高全市教育系统森林防火和森林资源保护意识。
  市教育局呼吁广大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不断强化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五不准”,即不准在林区吸烟和乱扔烟头、火柴棍;不准在林区内上坟烧纸、燃放鞭炮;不准在林区周边烧火肥、烧稻草、烧火取暖;不准在林区玩火;不准在林区内烧烤食物、搞野炊。
  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在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林区要做到以下“十不准”:即不准随意烧荒燎堰、焚烧秸秆;不准上坟烧纸、烧香、燃放鞭炮;不准拢火取暖、烧烤干粮;不准带火进入林区、吸烟;不准熏肥、烧木炭、烧石灰;不准老人、儿童及痴呆、智障等重点人群无监护进入林区;不准用电猫、枪械在林区狩猎;不准进入林区放牧;不准未经批准随意用火、实施爆破、实弹演习;不准随意挪动、损坏防火设施和标牌。
  广大家长应严格做到“六不”,即:不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在野外点荒火;不烧田草、秸秆;不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在山林中燃放烟花爆竹;不在野外烧烤、做饭。家长还需履行好监管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森林火灾等安全教育。并且,密切配合学校传授孩子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增强孩子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的防灾避险和自救能力,教育孩子发现森林火灾要立即拨打“12119、110、119”报警。
  此外,要做到文明祭祀。在即将到来的清明节祭祖时,文明祭扫、绿色祭祀,通过互联网祭奠、献一束鲜花、送一段旋律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开展祭祀活动,严防发生森林火灾。(文/秦华  刘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