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教函〔2018〕98号
各县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根据晋人社厅函【2018】664号和晋人职通字【2001】45号文件精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教育局将共同组建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现在全市范围内推荐高级评委会成员,条件如下:
1.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般在十五年以上(含就读研究生时间)具有本专业相应级别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在三年以上;
2.学术造诣深,知识面广,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知名度,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和理论研究动态;
3.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全面掌握本专业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参加过省部级以上成果评估、项目鉴定或有解决重大、疑难技术问题的经历;
4.具备完成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能力,在聘期内有参加评审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所推荐的评委应身体健康,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学校推荐的评委必须是当前教学一线教师。因小学、幼儿园和一些学科(电教、仪器、招生、教管、督导、音乐、美术、体育、综合实践、心理教育)达到条件的人员较少,可适当降低推荐条件。
各单位务于2018年8月15日前将推荐人选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1)和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2)一并以纸质版和电子版方式同时报送至市教育局职改办,过时不候。
联 系 人:霍雪皎
联系电话:13834409001
邮寄地址:朔州市长宁街85号,朔州市教育局职改办
电子邮箱:1378628633@qq.com
附件:1.朔州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委推荐人选基本信息登记表
2.朔州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委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汇总表
朔州市教育局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