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校(幼儿园)放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全市高二年级于7月30日放暑期,其他年级于7月19日放暑假,8月25日统一正式开学。 

    市教育局要求,一要认真做好学期末检测评价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认真组织好学生期末复习、质量检测、综合素质评价等工作;高中阶段学校要按照课程改革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本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分认定等工作。二要认真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自觉规范招生行为,全面实施“阳光招生”,严肃查处违规招生,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入学工作。三要认真做好假期安全工作。要认真检查部署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暑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强化假期值班制度、安全巡查制度。要普遍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四要严格规范假期行为。严格遵守假期起止时间。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暑假期间组织学生违规补课的通知》《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占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的通知》要求,严格规范各学校假期行为。五要认真做好假期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全市所有师生员工及其共同居住人,尽量不跨区域外出,特别是不到疫情重点地区,不到人员聚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六要统筹做好其他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利用假期时间认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资源整合工作。要认真做好教师暑期培训活动。要严格落实疫情期间“三个主体责任”,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提前做好秋季开学各项工作部署。七要切实加大监管治理力度。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加强检查监督,做到放假前提醒、假期中督查、假期后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