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和本学期课程计划安排,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202175—824日放暑假,825日正式开学。

 

要强化校园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正确引导师生外出,从严把握出访、境外旅游等活动,切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中小学校、幼儿园假期安全。要统筹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各学校要将放暑假安排和教育教学工作一体化部署推进,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要求,严格控制各学科假期作业总量,提高作业布置质量,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要创新假期作业形式,倡导给学生布置一些探究性、实践性、体验性、创新性作业,让学生过一个充实快乐的假期。要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各学校要积极与社区、家庭密切联系,及时通过多途径将放假时间安排告知家长,引导家长科学合理地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提醒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对子女暑期教育管理,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侵害,推进家校共育,形成工作合力。要切实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全面组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会同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日常检查和督查巡查,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防止超纲教学、提前教学、虚假宣传、随意涨价、超标超前培训等违规行为,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任教,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

 

要切实加大监管治理力度。各学校要组织好期末复习和考试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得在期末考试前压缩非考试科目课程,不得组织学生加班加点学习,不得按照考试成绩公布学生排名。严禁学校在暑假期间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或出租、出借场地给社会培训机构举办复习班、辅导班;严禁在职公办教师参加由社会培训机构或家长组织的补课活动;严禁在职公办教师替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组织生源,诱导、强制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参加补课、培训。各中小学校校长是本校整治有偿补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教育、监督和管理责任。暑假期间,全市各中小学校长要做到守土有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要组织专门巡查力量,开展明察暗访,加强巡查。对问题反映集中、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的学校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投诉,一经查实,将按照“先处理人、再处理事”的原则,对校长、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市教育局将加强对暑期有偿补课的督导检查,坚决打击顶风违规行为。要认真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自觉规范招生行为,全面实施“阳光招生”,严肃查处违规招生,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入学工作,努力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努力营造良好的招生环境和舆论氛围。要做好开学前准备工作。要提前做好新学期课本及其它教学用品的准备工作,要制定好新学期工作计划、作息时间表、课程表以及各种值班表,确保新学期开学以后各项工作进入正常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