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教发〔2024〕97 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扎实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切实做好我市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职业教育宣传

1.加强职业教育宣传。各县(市、区)教育局、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大对职业教育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纸媒和新媒体等形式,结合校园开放日、政策咨询会、便民服务点、宣讲会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宣传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宣传国家加大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高本贯通试点,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职业教育,接受职业教育。

2.做好招生服务工作。各中等职业学校在认真做好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工作的同时,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积极招收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要求,拓宽生源渠道,扩大招收范围,使有意愿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城乡劳动者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通过多种形式使他们充分了解职业教育助学扶贫、招生就业、升学、免学费、助学金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考生、残疾考生等群体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帮助,不让一个新生因经济困难而放弃入学。

二、规范办学行为和招生秩序

1.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各县(市、区)要按照省教育厅公布的具备招生资质的学校名单招生,未取得年度招生资质的学校不得招生。未经市教育局备案的专业不得招生。中等职业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异地分校、办学点,严禁与非学历教育机构联合办学。对办学经费投入不足,基础建设、教师队伍、实训实习等主要办学条件不达标的中等职业学校,严格限制其招生数量或责令停止招生。对不具备基本开设条件、不开展职业教育教学活动、管理混乱、教学质量低下、就业率过低的专业,责令学校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停止该专业招生。

2.严格落实招生宣传备案制度。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宣传审核备案制度,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实施“阳光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简章等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和招生考试部门审核备案方可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须保留到当年的招生工作结束。

3. 加强跨省招生管理。中等职业学校跨省招生计划是中等职业学校指导性招生来源计划,未经教育部审核并列入《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跨省招生来源计划》的学校不得招收外省学籍的初、高中毕业生。

4.严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纪律。严格执行“阳光招生”制度,严禁在招生过程中进行地方保护和生源封锁;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惩招生中出现“买卖生源”“操纵生源”等行为;严禁发布虚假招生信息、欺骗招生。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设立招生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学生学籍管理

1. 做好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各校认真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确保在 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注册。2024 年继续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数据质量通报制度。

2. 严格学籍管理。各校要根据当年经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录取(备案)的学生信息,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准确填报来校就读的学生信息。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规定,做到学生、学籍、经费相一致。坚决杜绝出现“双重学籍”现象,严禁在中职学生学籍系统内为普通高中、技工学校学生注册学籍;严禁不具备办学资质的办学机构在中等职业学校挂靠招生并注册学生学籍;严禁中等职业学校为非本校就读学生注册学籍;严禁虚报学籍或保留流失学生学籍。

四、招生录取办法

1.中等职业学校招收今年参加本市中考的初中毕业生,坚持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录取原则,实行“学校负责,招生部门录取”的管理体制。

2.中等职业学校招收未参加今年本市中考的学生(称“注册生”),注册生录取资格由招生学校负责。具体审核条件可参考《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办理中专学校招收注册生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晋招考中〔2022〕9 号)。除区域急需紧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求外,原则上不再招收高中后一年制学生。

3.未经朔州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录取的学生,一律不准注册学籍。招生录取流程请咨询朔州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五、加强监督检查管理

各县(市、区)教育局、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落实省市招生的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回应社会热点,正确引导家长和学生识别不实宣传和无凭无据的承诺,建议家长朋友不轻信、不参与,以免上当受骗。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属地中等职业学校加强招生监管,特别是加强对民办职业学校的监管,对发现存在虚假宣传、虚假承诺、欺骗招生、有偿招生、违规联合办学等,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依纪依规追责问责。对顶风违纪,坚决不按规定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一经查实,取消当年招生资质。

六、报送要求

10月22日前,各中等职业学校将朔州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录取且到校报到就读学生信息汇总,生成《2024年朔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备案表》报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附件1. 2024年朔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2. 2024年朔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汇总表

    3. 2024年朔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备案表

朔州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6日      

        



     附件1:2024年朔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2:2024年朔州市中等职业校专业设置汇总



   附件3:2024年朔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