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教发2017〕36号

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为全面了解我市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工作推进情况,督促各县(区)和有关学校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推动我市校园足球加快发展,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朔州市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专项检查的通知》(朔教函〔2017〕6号)具体要求,基教科抽调相关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于2017年2月20日—30日对我市35所中小学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 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做好迎检工作。各县(区)及各学校对此次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专项检查工作都普遍重视,及时按照市教育局文件,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工作会议,对检查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各县(区)和学校都认真准备汇报材料,制作活动宣传展板,准备学校开展活动的资料,积极行动,密切配合,确保了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2、明确工作任务,认真实施检查。专项检查组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场地设施器材等方式深入了解了我市相关足球特色学校的开展情况,并参照《朔州市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专项检查工作评分表》,从学校足球活动管理机制、学校场地、足球开展情况、校园足球文化及足球教师培训情况五个方面进行专项检查,综合评分,全方位、多角度了解了全市35所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足球活动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对每一所检查的学校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具体指导和要求。

3、尊重客观实际,了解掌握基本情况。各学校都成立了校园足球领导小组,组长大多由校长或副校长担任,负责具体实施与督导。将校园足球活动纳入学校工作计划,逐步完善校园足球活动的工作机制,较为健全的足球工作网络基本形成。

4、校园足球活动氛围日渐浓厚。本次接受检查的35所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基本能按照要求开展活动,多数学校做到了“五有”,有计划,有制度,有记录,有资料,有活动。各校在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的过程中,呈现出不同的特色和亮点。山阴县第三小学在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的基础上开展了百人足球操特色项目活动。应县职业中学、怀仁十一中、朔州市第六小学、朔州市第七小学、右玉三中、朔城区第八小学、朔城区第九小学坚持开展足球活动,安排了足球课,组建了足球队,足球训练开展的有声有色,并积极营造校园足球文化氛围,有力地推动了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起到了足球特色示范校的作用。

二、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部分学校对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的重要性认识不高,对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缺乏学习和理解,宣传力度不够,重视青少年足球的良好氛围尚未形成。一些学校缺乏组织领导,机构不健全,缺少长远规划,制度不健全,档案存留不规范,相关制度流于形式,活动开展不力,部分学校足球教学活动时间难以保证,校园足球工作仍是学校工作的薄弱环节。
    2、学校足球经费投入保障机制还未建立和健全,由于没有校园足球专项经费,学校足球经费投入普遍不足,器材短缺,设施、器材不规范,配备不到位现象较为普遍,部分学校现有足球设施条件难以保障足球教学和活动的需要,如平鲁区实验小学、平鲁区实验中学、怀仁城镇四小、山阴县第五中学操场为柏油路面和水泥面,安全隐患大,不利于开展足球活动。
   3、学校专职足球师资严重不足,兼职体育教师较多, 35所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共有中小学体育教师204名,其中专职足球教师27名,从专职教师配备数量看,缺额较大,质量不高,制约了我市校园足球工作的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提高对学校体育工作的认识。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校园足球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并落实学校足球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中小学校要成立以校领导牵头,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校园足球领导小组,组建一支领导能力强、体育业务精的足球指导队伍,吸收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人员及班主任参与足球活动指导工作,把开展校园足球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2、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学校足球场地设施。各县(区)教育行政部
门和各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要尽快建立健全学校足球工作投入保障机制,积极争取足球专项经费支持,进一步加强学校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完善学校足球场地设施的维修、保养和使用管理制度,规范校园足球的场地设施要求。不断满足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的各项指标要求。
    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足球教师综合素质。各县(区)和学校要尽快把足球教师队伍建设和培养工作放在学校教育整体发展的重要地位,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利用现有政策,通过招考、外聘、转岗等多种途径配齐专职足球教师,要创造条件,提供机会,加强对足球教师进行政策法规、课程改革、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力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足球教师队伍。

4、加强学校足球工作日常监管工作。各县(区)要逐步建立学校足球工作开展情况目标责任考评,绩效考核管理机制,建立学校开展校园足球活动长效推进机制,加强对学校足球工作的日常检查,指导和督促各学校坚持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切实保证学校足球课时开齐、开好。
    5、充分发挥媒体的社会宣传作用。各县(区)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来扩大宣传力度,通过大力宣传 “健康第一”理念和校园足球工作成果展示,不断加强校园足球文化建设,使全社会共同关注学校足球工作,共同关注学生体质健康,使广大师生更加自觉地参加足球、篮球等体育运动,提高自我健康意识,营造开展校园足球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我市校园足球持续健康发展。

                                     朔州市教育局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