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教发〔2017〕94号
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现将《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设立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固定观察点的通知》(晋教基〔2017〕13号)转发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你们一并遵照执行。
一、为了及时掌握我市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新动态,有效推进全市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各县区针对不同群体、不同问题选择城镇学校、城乡结合部学校、小规模学校、教学点、农村寄宿制学校等不同类型学校各一所设立市级观察点,请各县区按照附件2要求填写,并于2017年6月2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基教科。
二、各县区要健全工作机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辖区观察点工作,按照监测内容和指标,掌握第一手数据资料,配合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和市局做好数据分析研究工作。
附件:1、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设立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固定观察点的通知
2、朔州市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市级观察点汇总表
朔州市教育局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