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教发〔2017〕96号

各县区教育局、各普通高中学校:

2017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省考科目(除信息技术外)考试时间定于7月1日、2日(星期六、星期日)进行,信息技术定于6月12日至6月19日。为了认真贯彻《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7】9号)要求和省教育厅5月26日会议精神,我市按照“以前期预防为关键,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内部治理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教育考试安全体系”的工作思路,就我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和严肃考风考纪,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落实责任,强化考试组织领导。

各县区要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加强考试管理和严肃考风考纪作为“执政为民”的大事来抓,主动适应“新常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切实加强对考试的组织领导,确保我市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根据“依法治考、规范管理、职责明确、属地负责”的管理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分级管理责任制度,为了强化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我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教育局“一把手”负责制,各县区教育局长对当地学业水平考试的安全保密、组织管理、考风考纪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各高中学校校长为直接责任人。市教育局与各县区签订考务管理和考风考纪工作责任书,各县区也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切实将考试管理的责任落实到各相关部门以及考试工作各环节所有人员,建立责任明确、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同时严格责任追究,严厉查处失职、渎职行为,对不负责、不尽责、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问责追究。

二、强化安全,实现“平安考试”目标。

考试安全是考试工作的生命线,是考试组织成功与否的关键。各县区要增强安全意识,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把考试安全作为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

1、确保试卷的保密安全。试卷的保密安全是考试安全的重中之重,各县区要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保密组织领导到位、硬件设施配备到位、保密制度建设到位、人员选聘培训到位、人员责任细化到位、防范措施落实到位、逐级检查跟踪到位,确保试卷的绝对安全。公安、保密部门要参与试卷的运送、保管、使用各环节工作,做到全程参与全程监督。要强化保密室使用管理,各县区考试启用的保密室等涉密场所必须经过验收,不合格的坚决不能使用。保密室要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实现市、县网上巡查功能,要做到监控没有盲点和死角,要有专人负责24小时轮流查看监控显示器,并实时录像。试卷保管期间,开启保密室必须由保密、公安、教育纪检监察、考试部门负责人共同在场监督下进行。所有参与人员在整理试卷过程中不得单独离开试卷整理现场,进出保密室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

试卷从保密室到考点之间的运送,必须使用带锁的专用铁皮柜,有公安人员参与,考点分管试卷保密工作的副主考全程参与并负责,保管现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少于三人。试卷从考务办到考场之间,监考人员必须两人相随。考点不隔夜存放试卷,市、县巡视人员要监管考务办公室试卷的分发、回收、整理、验收、密封等环节的工作。试卷(答题卡)的交接必须履行交接手续。

2、要确保考点和考生的安全。要组织专人对考点内的考场、考务办公室、试卷保管室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重点是预防火灾和清除危险物品。考试时,要在设考场的楼门和教学楼周围安排保卫人员值守,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工作人员和考生进入时也要进行安全检查,各个场所经检查无危险物品后才可贴封,严防恶性安全事件的发生。

3、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各县区要克服麻痹思想,狠抓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应急机制,制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要针对可能出现的试卷泄密、地震、极端天气、大规模集体舞弊、无线通讯作弊、考场突发事件、网络有害信息、传染病疫情、集体食物中毒、消防及交通安全等突发事件,制订切实可行、有操作性的应急处置办法,做到有备无患。对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要第一时间报告,不得瞒报、漏报和缓报,并快速应对、妥善处置,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三、严格选拔细致培训,加强考试队伍建设。

1、要选拔和建立一支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坚持原则、熟悉业务、身体健康、乐于奉献、敢于负责的考试工作人员队伍。同时加强涉考人员内部治理,以完善的监督机制,使之“不能”参与作弊;以强大惩处震慑,使之“不敢”参与作弊。要签订诚信施考承诺书,使之诚信施考,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考点主考是本考点的第一责任人,对考点组织考试全过程负有主要责任,要求考点主考必须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每个考场安排的两名监考员是考场组织的执行者和考试纪律的维护者,是本考场的直接责任人。

考点视频监控室的管理实行考点主考负责制,监控室由一名考点副主考分管,市、县派巡视人员须有一人在监控室工作。每个监控室要配备一名系统管理员负责技术处理工作。

2、要加大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重点是监考人员,要细致地开展纪律教育、履职尽责教育、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强化考试业务及操作规程培训。培训时要根据岗位进行分类培训,不要以会代训、以文代训,不流于形式,要注重实效,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对考务管理人员展开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法律规章、案例警示以及考试业务等内容为重点的全员培训,使全体参与人员不但业务精,素质强,而且纪律好,处变能力高。市、县教育部门要签订《山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领导责任承诺书》,考区负责人要与考区内各高中校长签署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风考纪责任书,考点负责人与考试工作人员签署诚信考务责任书,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3、考试期间各考点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对考试工作中监考不力、未履职尽责、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要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四、注重教育,诚信体系建设

各县区要把考生诚信应考教育作为严肃考风考纪的重点来抓,充分认识到考生的主体地位,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把严肃考纪的关口前移,采取多种措施加大考生诚信教育,让诚信考试的印记深深地留在考生的心间,从而打消作弊侥幸心理。考生在考试前要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要对考生开展纪律警示教育。通过大量的案例宣传,让考生清楚作弊的严重后果,作弊记录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后,将成为人生的污点。打消了作弊念头,使考生“不愿作弊”;通过严格管理、严厉处罚,使考生“不敢作弊”,从而创造风清气正、纪律严明的考试氛围。

五、加强防范,提升作弊防控能力。

各县区要抓好考场管理,进一步完善标准化考点建设,充分发挥标准化考场作用,做到“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对所有进入考场人员和考生的物品工具进行检测。

1防范无线通讯工具作弊行为。首先,各县区要创新工作思路,由被动防御转为主动出击,通过关口前移、多次检查,将无线作弊工具堵在楼门外、考场外。检查时要规范操作,不能敷衍了事,确保手机等电子设备“带不进”考场,从源头上杜绝危害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事件的发生。在监考过程中要随时注意考生的异常举动,严密防范考生使用无线通讯工具作弊。凡是把手机带入考场的考生,一律视为作弊。其次,每个考场安装手机信号屏蔽仪,使之能够屏蔽3G、4G手机信号,构筑一道信号防护墙。第三,考点或考场要配备无线耳麦探测仪,随时监控考场内无线电信号,如有异常信号,及时查找信号源考生并处置。无线电管理部门对考点周边区域的电磁环境进行监测,对不明信号、涉嫌作弊的无线电信号及时予以测向定位或实施压制阻断,并配合公安部门迅速抓捕涉嫌人员及收缴相关设备。第四,对考试工作人员也要进行违禁物品检测,除考点主考因工作需要可到考点值班室内在考务人员的监督下使用手机外,其余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安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工作区域。

2要充分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重点打击利用现代通讯工具等高科技作弊、替考和群体性舞弊等违规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密监控并及时清理通过网络、手机、校园小广告等传播涉嫌试题泄密和作弊信息,加强对互联网不良信息的监控和打击力度,防止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非法传播考试相关信息。

3、要加强信息管理,确保考试数据信息安全。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接向市、县教育局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的进一步扩大。考试结束后,各县区须按有关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有关考试信息。

总之,各县区要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融入考试工作各环节中,带着感情为考生服务,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重点部门环节管理,真正做到各环节无缝对接,无漏洞可寻,向考生提供优质服务,提高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社会满意度,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附件: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朔州市教育局

     2017年6月6日 

 

 

 

 

 

 

 

                                           

   识 者报:省教育厅,市人民政府                      

 朔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6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