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教函〔2018〕116号

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市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统一部署,现将《朔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加强领导,抓好落实,要成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活动资料完整规范。

二、明确任务。各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方案》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三、广泛宣传。各学校要积极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健康教育、爱国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食堂安全等知识,动员广大中小学生及家长参与爱国卫生运动,推动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附:关于印发《朔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朔州市教育局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