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凡具有本市户籍,参加了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填报了朔州市实验中学“宏志班”志愿,家庭经济困难、操行等第优良、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请务于2021年7月2日--2021年7月6日如实填写《朔州市实验中学“宏志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连同相关佐证材料一并送交朔州市实验中学。逾期将被认为主动放弃资格。
附:朔州市实验中学“宏志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样表)
联系人:武文 0349-2150996 0349—2150888
地 址:朔州市实验中学(朔州市民福西街)
朔州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2021年7月1日